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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物流物流公司服务合同  

不管是什么货物运输都希望有一个有可以收到法律的保护,今天泰国物流专线和大家看下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流方)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鉴于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承担湖北市内正反向物流运输服务、仓储服务,签订如下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本合同包括:

1,本合同文本

2,附件一:货物进出库价格表

3,附件二:    

服务内容 :

乙方提供报关、拆箱、运输、仓储、包装、配送、搬运、流通加工等各个方面物流服务。    

一、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 甲方应根据需要提前以书面形式或乙方认可的形式通知乙方发货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名称、规格,发货日期及时间、重量、件数、体积,收货人的姓名、电话、详细地址、邮政编码、电传或电子信箱等信息);

如甲方临时加单,应提前2小时以书面形式或乙方认可的形式通知乙方。  

(2)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甲方可委托乙方代为办理,但必须提供所需的相关资料并承担全部费用。

(3)甲方应当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要求包装货物。

(4)甲方应依据本合同的约定按时付款与乙方。  

(5)甲方若对乙方物流服务费用有疑问,有权要求乙方解释。  

(6)货物发运后,甲方有权过问货物运输情况。  

(7)在合同执行中,若乙方运输服务屡次不能满足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权利义务  

(1)双方在货物交接时,应确认货物原始包装的完好,若发现包装有破损情况,乙方有权拒绝接受该货物.  

(2)乙方承诺对承担的甲方货物的物流服务予以权利保障,保证足够运力,保证优质服务,妥善地进行装卸,搬运,仓储,保证其安全和完整.  

(3)乙方应该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如数运抵甲方指定的收货单位或收货人  

(4)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应及时安排收货运输事宜。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装货查验工作,查验无误应填写装货验收单或其他单据,如发现货物短缺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有关人员。  

(5)及时向甲方通报货物运输的进展情况,出现异常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商议处理.在紧急情况下,乙方可以自行采取有利于甲方的处理办法,并将结果通知甲方;  

(6)乙方对余数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乙方对下列原因造成的货物毁损、灭失,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①不可抗力,经甲方调查确认;

②货物本生的缺陷或自然损耗以及由于包装不善;

③甲方违反国家有关法令,致使货物被有关部门查扣弃置或作其它处理以及甲方、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

④货物运抵甲方指定的收货单位或收货人,并经收货人签字确认没有货损的。  

(7)乙方对甲方货物必须保持外包装好,如发现短缺损坏,则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赔偿额为短缺或损坏部分的甲方与客户所签订的合同金额,但最高赔偿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8)如运输途中遇到困难,乙方须即使通知甲方,以便甲方确定到货时间及采取相应的措施。  

(9)如货物在物流服务中出险,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由乙方办理保险索赔事宜。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为   年。  

三、物流服务费用以及付款方式  

1.甲方应在合同期限内依据本合同的价格表向乙方支付相关服务费用。  

2.服务费用采取        

的结算方式,甲方在收到乙方帐单后一个星期内应将帐款核对完毕,并在结算期内的服务费以支票、承兑汇票或银行转帐方式支付给乙方。乙方应提前提供客户签收单和运输及其费用发票给甲方。  

3.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特殊情况(如公路收费、燃油价格调整等),双方协商确定有关价格调整事宜。  

四、违约责任  

1.甲方应依据本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  

2.甲方应承担由于其提供的货物和收货人的信息不正确及因甲方收货人的原因而造成的乙方错运或递运不着的责任。

3.甲方承担货物外包装完好而内装货物短缺、损坏情况下客户或收货人拒收的责任,并承担退运及处置费用。  

4.由于甲方匿报危险品或禁运品致使乙方车辆损坏、设备损坏、人身伤亡及其他直接间接的损失和费用,或者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和费用,应由甲方负责赔偿。  

5.货物在储存期间,由于保管不善而发生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损失。如属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或超过有效储存期而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乙方不负赔偿责任。

6.乙方应依据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物流服务。  

(1)若由于乙方过错造成延迟送货,给甲方或甲方客户造成实际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最高赔偿额不超过当次运费)。

(2)运输过程中出现货损货差的处理原则为:属于保险公司承保范围内的货损货差,由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索赔(甲方应协助提供相关资料),保险公司的赔款归甲方所有;若不属于保险公司承保范围之内,除《汽车货物运输规则》第六十八条规定的乙方可负责的情况外,均由乙方按照甲方实际购销合同价计算赔偿。但实际购销合同价与事先约定的单价之间的差额不得超过实际购销合同价的10%。  

五、商品保管及损耗  

1.乙方掌握商品库存情况,发现异常现象(结块等)及时反馈 甲方。  

2.按要求乙方对甲方货物进行相关保险,存放期间确保货物 安全。  

3.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按照有关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协商办理。    

六、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期满前,双方不得无故单方面解除合同。双方如遇特殊原因需提前解约,应提前三十(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七、法律适用及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的签署、生效、解释、执行、修改、终止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合同签定地点的人民法院裁决。  

八、修改与补充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定补充协议或附件,补充协议或附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得到双方的书面确认,并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在修改未获得双方书面确认前,本合同的条款仍然有效。  

九、其它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双方在合同到期时均无终止意向的,则本合同自动顺延一年。

3.本合同终止后,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终止前合同约定的双方尚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4.本合同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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